校車安全是最近幾年一個老話題了。隨著大家的關注和努力,校車安全問題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改善,但是不是得到了徹底的解決呢?就在最近,有接連出現的幾起校車安全問題,看來安全的警鐘還應該長鳴。
日前,山西省運城市又有一輛無牌并且還嚴重超載的校車被曝光。這輛車上只有29個座位,但卻坐下了64個孩子和3個大人。事后經過交警的調查,司機居然還是無證駕駛。校車安全問題政府三令五申,校車專項整治相關部門也常抓不懈,但是校車安全問題依然形勢嚴峻。校車何時能夠安全?
國務院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在《道路交通安全“十二五”規劃》中強調指出,要建立健全校車安全管理法律法規體系和安全管理制度,明確校車優先通行權,加強校車監管,保障校車安全。對校車的標準配置也都有細致的要求,但是我們看這些所謂的“校車”是嚴格不符合要求的,問題出現在哪里呢?
2012年3月國務院常務會議通過了《校車安全管理條例》。其立法目的為“為了加強校車安全管理,保障乘坐校車學生的人身安全”,明確了政府及有關部門的校車安全管理職責,。同時明確了法律責任,對違法使用車輛或提供校車服務、不履行安全管理責任等,分別規定了法律責任,包括依法追究刑事責任。但是校車管理現行的是共同管理共同負責,共同管理共同負責就意味著無人管理,無人負責,缺乏責任主體。校車究竟隸屬哪個部門管,在公安、教育和交通等部門之間,并無明確的職權分工。這也是校車安全問題屢禁不止、頻頻發生的關鍵原因。